贵州人小龙和小文,刚满十八周岁,随父母在义乌生活。两小伙没工作,整日混在一起。
4月26日晚上11点,两人在大排档喝完酒,到苏溪镇教工路附近瞎逛,看到一辆摩托车停在路边,小文一脚将车踢倒。
这时候,一男子经过看了两人一眼。小龙提议说,抢劫路过的男子,搞点钱花。小文答应了。
小龙冲上去,用手臂卡住男子头部,死命往弄堂里拖。小文跟在身后,用拖鞋打男子的头。接着,两人轮番用脚踢踹要钱。
两人从男子身上只搜到一包打开的红梅香烟,还有2枚一元硬币。
两人很不爽,又暴打男子。男子被打得受不了了,说:“回去向家里人拿钱。”两人答应了:“回家拿二百元钱,明天到网吧交给我们,不许报警。”
男子同意后,两人就将他放了。
第二天,被打男子没有出现,两人却等来了民警。
昨天,因涉嫌抢劫罪,小龙和小文被义乌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