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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李先生5万元的货寄丢了 物流说只能赔1000元

发布时间: 2015-07-06 13:58:49 来源: 金华晚报 作者: 杨林聪

快递单上的“保价金额”这行小字,在货物丢失索赔时很重要

  义乌的李先生家里开办工艺品厂,生意做得还不错,客户分布全国各地,所以平时经常和物流公司打交道。

  眼下他正在为一起物流纠纷而苦恼:价值5万元的货物,被物流公司寄丢了,物流公司说最多赔他1000元。

  五万元的货物被寄丢了 物流公司最多只赔1000元

  今年5月底的时候,李先生发了一批货给江西的客户。他把货物送到义乌下朱货运市场的一家物流公司,这批货物一共有50件,目的地是江西南昌。这家物流公司的业务范围可以中转江西全省。

  发货到江西,李先生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正常的话,三四天后客户就能收到货物。可是这次整整过了十几天,客户却回复说,货物还没收到。

  李先生一着急,赶紧向物流公司打听,对方告诉他:车辆在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货物丢失了。

  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故,还有货物究竟能不能找回来,李先生一无所知。既然丢了货物,那自然要对方赔偿。李先生前后找了三次物流公司,结果赔偿的数目达不成一致。

  “第一次协商,说只能赔1000元钱,我们无法接受。第二次对方还是说只赔1000元,到第三次更少了,说只能赔500元。”李先生说,自己的货物价值最少有5万元,这个赔偿数额实在无法接受。

  李先生手上有一张托运单,这张托运单“托运须知”一栏里写着:托运货物必须参加保险,发生意外货物损失、损坏等按保险价赔偿,赔偿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无保险赔偿最高按每公斤10元计算。

  李先生承认,自己确实没买过保险,就算按照每公斤10元计算,这批货物也有1000多公斤,也应该赔偿一万多元。

  没买保险只赔运费 物流公司说这是市场规则

  对于李先生的赔偿要求,物流公司的工作人员态度也很明确:运费480元,最多按四倍赔偿,就是2000多元钱,但李先生还是无法接受。

  工作人员说,货物丢失后,按照运费的三倍或者四倍进行赔偿,不是一家物流公司这样做,目前整个物流市场都是这样操作的,“如果保险过的话不管三万五万,直接可以赔,问题是李先生没买过保险,而且我们也不能强迫他买,这个要客户自愿的,我们最多提醒一下。”

  对于李先生提出的哪怕按重量赔偿也应该赔10000多元的要求,物流公司回应说,现在货物都没了,而且这个写法也是有问题的,他们不接受。物流公司工作人员拿来了其他公司的托运单子,这些单子的“发货须知”里写着:发货人不参加货物保险,则运输途中发生货物遗失,按当时运费的1~3倍赔偿。

  义乌陆港口岸局督查科的工作人员也曾对李先生的货物丢失一事进行调解,但没有成功,工作人员说,双方的态度都很明确,一来由于托运单上明确说过没有买过保险要怎么赔,因此物流公司不肯让步;二来赔偿金额和李先生认定的货物价值差距太大,李先生也不肯接受。

  货物丢失怎么办怎么防 目前最有效的办法只能是寄前保价

  记者也曾就此事咨询相关律师,律师认为,如果走法律程序,这起纠纷难处就在于李先生需要有证据能证明这批货物的价值,也就是说要证明李先生被丢失的货物价值是5万元或者是其他确定金额,那也可以尝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记者了解到,在快递物流中货物丢失的赔偿责任,一直是一个调解难题,这其中难度就在于:因为货品已经丢失,寄件人很难认定被丢失货品的价值。那么,快递、物流企业按照运费进行赔偿的解决办法,符合相关规定吗?按照《邮政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有相关赔偿规定。

  法规

  给据邮件损失赔偿规定

  按照《邮政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此外,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这一款规定。另外还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如果你在寄送货品时仔细看,在所有快递单物流单上,均有“保价金额”或者“保险金额”一栏,这也是目前法律对寄件人最有效的保护条款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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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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