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7月16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石薇 通讯员 任武林) 7月13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市民政局推进四大举措,公正评估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合同的履行度、服务目标完成度、受益群体满意度以及社会效益等情况,促使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保障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顺利进行。
确定评估组织形式。建立由市民政局、社会工作专家、服务对象代表等组成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小组,承担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评估工作,积极推进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的成立,确保评估工作公平公正。
明确评估指导标准。主要从专业服务(目标与需求的匹配、专业服务方法的规范使用、项目服务活动的进度、项目执行的痕迹化管理、服务活动投入分配,服务活动计划制定和执行,服务对象的参与率);服务成效(对项目目标产生的影响、服务工作量的完成情况、服务对象认知度和满意度情况、项目产生的社会效益);服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资料管理)等三个方面进行考察、评价。
规范评估程序。一般开展中期评估和结项评估。中期评估主要从专业服务和服务管理两个方面进行自评,并由评估小组采取相应的方法进行评估。结项评估时,在服务提供机构自评的基础上,由评估小组从专业服务、服务成效和服务管理三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估。评估方法采取查阅文件、面谈、观察、抽查等多种方式进行。
重视效果评价。评估结果采用百分制,中期评估与结项评估按1:1比例确定综合评估分值。按照综合评估分值确定评估等次。评估合格,项目资金全额拨付;结项评估不合格,进行项目整改,整改合格后项目资金全额拨付,整改不合格的,项目终止。情节严重者,依法依约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