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收入有两三千的小饭店女老板,不愿花钱买鞋,却喜欢去偷,还胆大包天地吃起了“回头草”,最终又一次沦为了阶下囚。近日,因涉嫌盗窃罪,张某被浙江省东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东阳人叶先生在城区朝阳路上开了一家鞋店。
7月12日下午3点左右,店里来了一个30来岁的女子,梳着辫子,穿着也挺洋气的。
“辫子女”这里看看,那里摸摸,就是没有买,而当时叶先生正在接待其他顾客,所以无暇顾及那名女子。
直到“辫子女”离开后,叶先生才发现有两双鞋子不见了:“我就看了店里的监控,发现是那名女子拿的,就报案了。”
其实,“辫子女”并不是第一次到叶先生的店里作案了,叶先生报案后回放监控发现:“在6月28日那天,那个女人来到我店里,先是看鞋子的,后来趁着我们不注意的时候,把一双平底小单鞋和一双水晶塑料鞋偷走了。”
吴宁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展开侦查,于当晚10点48分左右,在吴宁西路好乐多商场附近将“辫子女”一举抓获。
“辫子女”叫张某,39岁,义乌市江东街道人。令办案民警大跌眼镜的是,这个张某居然是个收入不错的小老板。
“上个月在城区黉门前从别人那里盘过来一家煲仔饭的店面,6月27日开始,每天的营业额都有两三千。”张某交代。
张某明明不缺钱,为何要当贼呢?据民警调查,张某已经不是第一次干这样的事了。此前在义乌的超市、商场,她就时常偷一些化妆品、食用油等日常用品,前科累累,自2007年以来,曾3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处过有期徒刑,还有一次被行政拘留。
上个月到东阳后,她又手痒,先后在两家鞋店内作案三次。“前几次偷的鞋,穿起来不合脚,只能扔掉再去偷。”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