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7月17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蒲国富)煤炭、重油、可燃废物等高污染锅炉冒出的黑烟,是空气污染一大来源。作为大气污染防治计划的组成部分,近日,我市制订出台了治理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实施方案,到2017年底,全市范围内基本完成淘汰10蒸吨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改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或采用集中供热,减少大气污染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整治范围、内容和目标
禁燃区:一期至2015年12月底,区域为城西街道区块:环城西路-西城路-圣达街-雪峰西路-西站大道范围闭合区;主城区区块:经发大道-雪峰路-城北路-商博路-环城南路-南山路范围闭合区。二期至2017年12月底,区域为建成区区块:环城南路-稠廿路-阳光大道-环城北路-环城西路范围闭合区。非禁燃区:除禁燃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整治内容:禁燃区范围内燃用煤炭、重油、可燃废物等高污染燃料锅炉及生物质锅炉,非禁燃区范围的煤炭、重油、可燃废物等高污染燃料锅炉(简称“高污染燃料锅炉”)。
今年底前完成一期禁燃区建设,全市范围内基本完成淘汰6蒸吨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2017年底前完成二期禁燃区建设,全市范围内基本完成淘汰10蒸吨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改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或采用集中供热。
凡是无任何审批手续的高污染燃料锅炉,依法一律取缔、拆除。经依法审批的高污染燃料锅炉,通过拆除或者改用天然气、电、成型生物质燃料或采用集中供热方式进行改造。
越早改造补助越多 最高每蒸吨8万元
为了鼓励这些锅炉提前淘汰、改造,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拆除、改造的,可享受财政补助政策,淘汰改造得越早获得的补助越多。
已经停用,直接淘汰的,经验收合格后,1蒸吨以下每台补助3000元,1蒸吨及以上每台补助5000元。
对高污染燃料锅炉实施改造的,根据不同情形分别给予补助:今年12月底前完成改造的高污染燃料锅炉补助8万元/蒸吨,燃油锅炉补助4万元/蒸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改造的高污染燃料锅炉补助7万元/蒸吨,燃油锅炉补助3.5万元/蒸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改造的高污染燃料锅炉补助6万元/蒸吨,燃油锅炉补助3万元/蒸吨;2017年底之前未完成淘汰的高污染燃料锅炉不再进行补助,并强制淘汰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