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7月27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黄克庭 通讯员 季王根)昨日从市发改委获悉,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精神,义乌市自今年8月1日起取消医疗机构特需服务项目价格审核和备案。
按照规定,取消医疗机构特需服务项目价格审核和备案后,医疗机构应做好特需服务价格的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并在提供服务前与患者或患者委托人签署书面协议,由需方自愿选择,同时要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和价格管理制度,对自身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督查,规范医疗行为,防止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发生。
据悉,特需服务是医疗机构在保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前提下,在服务设施、服务时间、生活照料等方面提供的优质、便利、供自愿选择的卫生服务,如高档特需病房、特需自选体检服务、院际会诊服务、无痛分娩等。特需服务的费用不属于公费、劳保、大病统筹、子女统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
特需服务项目由省卫生、物价、财政部门分批公布,各级卫生、物价、财政部门对同级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的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运行成本略有盈余的原则实施服务价格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