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晚上8时许,义乌后宅街道后傅村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老人先后被两辆车相撞,当场死亡。昨天,记者从义乌交警大队获悉,两名肇事逃逸司机均已被查获。
据介绍,老人姓江,今年71岁,是后宅街道鹤田村人。当晚,江大爷独自在103省道上走,突然被一辆白色小轿车撞倒。小轿车司机立即停车查看,但很快回到了车内。没想到意外再次发生,一辆黑色越野车随即驶来,从老人身上轧了过去。此后,两肇事司机均选择了逃逸。
昨天,据义乌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的经办民警介绍,前者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后不久就选择了投案;后车驾驶员经警方侦查,已于昨天凌晨2时许被查获。目前,事故具体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义乌交警大队事故中队负责人吴庆东说,从周一开始,4天内义乌发生了3起撞死人后的肇事逃逸事件,目前3起均已破获。另外,今年义乌已发生10起交通事故逃逸案,10起均在第一时间告破。
吴庆东表示,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司机若逃逸,案件的性质就变了,处理起来可能会“罪加一等”。“从处罚的严厉程度来看,起刑点就不一样。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7年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