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名单涉及个人隐私,不能在网上公开!”近日,广东民声热线记者致电全省多地民政局,发现超八成地市未长期公示低保名单,并得到了这样的答复。7月28日,广东省民政厅副厅长骆招群表示,国务院、广东省政府早已发布明文规定,低保名单必须公开。(7月29日《南方日报》)
吃低保似乎会让一些低保户觉得挂不住面子,但毕竟非偷非抢光明正大。进一步说,为极端贫困人群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是政府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也是百姓检验政府工作的一把看得见的尺子。
广东省众多地市未长期公示低保名单,“保护隐私”的理由看似很有人情味,但却根本站不住脚。其一,违反了国务院、广东省政府的规定,属于“有令不行”。比如,国务院曾明确要求县级民政部门就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保障金额等在其居住地长期公示,并逐步完善面向公众的低保对象信息查询机制。其二,吃低保并不是一种隐私,没必要也不应该保密。这是因为,低保资金来自公共财政,穷人吃低保关乎公共利益。就像官员的行为关乎公共利益,因而隐私权要受到限制一样,低保户占有了公共利益,将相关信息公开也是为了更好地监督公共资金的走向。
更重要的是,近些年来,在低保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乱象,很多不该吃低保的人吃上了低保,很多该吃低保的人反而吃不上,这方面的问题已无须举例。怎样防止这些乱象?俗话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信息以接受社会监督显然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这既是保证低保政策公平公正的需要,也是尊重民众监督权的需要。
国务院和广东省的规定正是基于这个道理,不难想象,如果低保名单成了“国家机密”,谁吃低保、为何吃低保群众都不能一目了然。那就难免让原本可以福泽更需救济的低保人群的救济基金沦为一块“唐僧肉”,反而流向了不该流向的人群。
在这个意义上,所谓“保护隐私”的理由,难免让人投去怀疑的目光——不公开低保名单究竟保护了谁的隐私?毕竟名单的公开,只是为了让资金去向更直白明了的展示,便于大家监管。而且公开的信息也十分有限,不至于会干扰到低保户们的正常生活。毕竟,好的公共政策的落实还是要让老百姓都看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