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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排放污水拒不改正 义乌一酒店吃到53万元罚单

发布时间: 2015-08-07 08:33:20 来源: 钱江晚报 作者: 沈超 蒋欣如

  昨天,金华市“五水共治”工作现场推进会在义乌召开,义乌市长盛秋平在会上说,今年义乌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05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1件,刑事拘留12人。

  其中,部分知名餐饮、酒店被处罚的案例,引起市民关注。

  今年年初,义乌市在排查义乌江重点排污口时,发现位于宗泽大桥南端、国际博览中心附近的雨水口,每天有4000吨污水排放,氨氮排放量占义乌江塔下洲上游排放总量的12.5%,是义乌江排污口中最大的一个。

  由于污染贡献率高,这个排污口被列为义乌市“1号排污口”。

  今年4月,环保部门顺藤摸瓜,排查到在“1号排污口”的上游,义乌皇冠博览假日酒店存在超标排放的问题。这家酒店由于靠近国际商贸城,是按五星级标准建的,但酒店营业后,并未进行污水管网的统一规划,而是就近将污水直接纳入了雨水管网。

  根据《新环保法》和《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义乌市环境监察大队向该酒店发出处罚决定:责令酒店限期改正,并处罚金4.8万元。

  那么,4.8万元为何最终变成53万元?

  义乌市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杨帆解释,在处罚决定送达后11天,环保部门再次对酒店进行了复查。没想到,污水还在源源不断地流向雨水管网。“根据《新环保法》第59条的规定,我们对该酒店进行了‘按日计罚’。”杨帆说。

  也就是说,原本的罚款4.8万元要乘以11,总计处罚金额为52.8万元。

  据了解,类似的处罚不止皇冠博览假日酒店一家。义乌鸡毛换糖、拨浪鼓等多家知名餐饮企业,也因为雨污混排,吃到了数额不等的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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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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