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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探索黄金珠宝行业易违法行为分类预警机制

发布时间: 2015-08-10 09:58:04 来源: 义乌商报 作者: 通讯员 吴佼 记者 应悦

  中国义乌网8月10日讯(义乌商报通讯员 吴佼 记者 应悦)“商不在巨,讲诚则兴;店不在大,守信则名。”这是8月3日义乌发布黄金珠宝行业易违法行为一级黄色预警会现场,义乌市黄金珠宝行业协会副会长、义乌市龙凤珠宝首饰有限公司负责人朱日文代表行业协会在宣读《黄金珠宝行业诚信经营倡议书》。他倡导整个黄金珠宝行业要树立诚信道德风尚,营造诚信社会氛围,共同推进黄金珠宝行业健康诚信有序发展。

  近年来,部分黄金珠宝经营户或因自身品牌意识不强,或受恶性市场竞争及社会不良消费观念影响,出现了一些违法行为。为此,今年上半年义乌市市场监管局针对黄金珠宝行业进行了集中专项整治,共查处25家黄金珠宝经营户违法行为,查获侵犯国际知名商标的黄金饰品206件,纯银饰品120件,涉案货值达19.72万元,罚款35.05万元。从查获的案件来看,主要集中在无照经营、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以次充好等四种违法类型。为此,市场监管局建议经营户从增强商标法制观念、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以及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等三个方面着手,解决经营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预警会现场还发放了制作精美的《易侵权黄金首饰商标及实物图案》和《国内外黄金珠宝行业知名品牌》图片,帮助经营户熟悉行业知名品牌。

  “易违法行为分类预警是根据前期掌握的违法案件动态,通过认真研判分析,预先发出警告,起到警示经营主体加强防范,从而预防和制止违法行为发生的工作机制”,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冯国平介绍,“此次黄金珠宝预警的发布是监管部门在新形势下创新监管思路的一大举措,也是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四位一体的社会共治体系的一次努力探索。”根据违法行为蔓延趋势,易违法行为分为三个级别,即一级黄色预警、二级橙色预警和三级红色预警。

  本次预警会还重点分析了黄金珠宝行业存在违法行为的原因,介绍了在加工、销售和宣传方面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的具体表现形式,简要阐述了违法行为相应的法律责任。黄金珠宝属于贵重金属,价值较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加工或销售1件假冒商标非法经营额超过5万元,就构成假冒商标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而假冒2件商标则只需要3万元以上就可追究司法责任,需要引起经营户的高度重视。

  此外,鉴于香港企业和国内企业注册制度不同,导致一些看似合法其实违法行为的产生。执法人员也温馨提醒经营户,尤其要警惕加盟来自香港注册的“傍名牌”公司。因香港企业名称登记制度不同于内地,企业名称使用极为宽松,知名商标、地域名称都可在名称中加入,而实际上企业名称是不允许授权国内使用的。因此,经营户若要加盟知名品牌,一定要核实加盟商标是否经过国内注册,索要其内地商标权利证书,否则即使缴纳了不菲加盟费,还是容易构成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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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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