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8月13日讯(通讯员 吴晓聪)8月11日,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某运输公司被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佛堂大队处以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7月27日,该运输公司所属的建筑垃圾运营车辆在佛堂镇五洲大道边上倾倒建筑垃圾,被巡查的执法人员发现。经核查,该公司车辆的运输路线和处置地点均未经批准,属于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佛堂大队立案查处后,遂对其作出了上述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在此提醒广大具备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建筑垃圾需办理相关许可手续,方可从事建筑垃圾运输。
义乌:冬日暖阳火腿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