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8月14日讯(记者 张姚瑶 通讯员 朱瑞霞)近日,义乌市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消费者投诉,称他在义乌市丹溪路上的一家油漆店里买到了一桶过期油漆,但商家却称使用过期油漆不会对消费者造成损失。市场监管部门了解情况后裁定,商家不仅要赔偿,还要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
据了解,消费者毛某从这家油漆店前后购买了4组共计1100多元的油漆,但是在刷完后发现其中一桶油漆,虽然外包装上的保质期没有过期,但是内包装上的信息却显示已经过了保质期。于是,毛某与店方进行交涉,店方却声称油漆过期使用不会造成损失。对此,毛某并不认同,他认为油漆既然过期了,就有可能对家具造成损伤,不应再销售给顾客。在与店方协商不成后,毛某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接到投诉后,市场监管局北苑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介入调查。经过现场检查发现,店面已不再销售过期的油漆。按照规定,北苑市场监管所组织了二次调解,最终店方表示愿意补偿给消费者2600元。此外,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店销售超过保质期限油漆的违法行为也依规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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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赔偿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