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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早发现还需早整治

发布时间: 2015-08-22 08:55:01 来源: 金华日报 作者: 徐永明

  8月9日傍晚,一名年仅10岁的女孩经过东阳千祥镇下东陈村水坝时被激流冲走不幸身亡。

  在相关新闻中,笔者注意到这样一段话:“(千祥镇下东陈村)这条水坝多次发生意外,千祥镇政府、派出所立了警示牌,设了防护栏,可还是有人冒险过坝。”由此,我们不难推断,这个安全隐患存在已有很长一段时间,相关部门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效果如何呢?笔者通过百度搜索得知,在今年4月7日晚上也发生过类似事件:一辆轿车行驶至琴千线千祥镇下东陈村柽溪江拦水坝时,被冲入柽溪江中。落水后,驾驶员打开后车门逃生,而轿车被冲出100米远后遇石头搁浅。这说明这条水坝是一条非常危险的“便民路”。

  笔者以为,针对这样的安全隐患,相关部门的处置不够深入,毕竟警示牌、防护栏不是十分有效的防范措施。更何况,这条拦水坝平时行人、车辆是可以通行的,只是一到下雨天柽溪江水位过高,行人车辆经过就很不安全。如果出于安全和便民的双重考虑,最好应该尽早在拦水坝上修建一座路桥;如果不考虑这样做,至少也应该在雨季水位过高时用封闭围挡将其隔绝,或安排专人值守,不让行人、车辆冒险过坝。唯有如此,这类悲剧才不会再度上演。

  总之,每一起安全事故背后,肯定有一个或几个安全隐患存在。对于安全隐患,我们不仅要早发现,更要尽早进行有效整治,这就要求有关职能部门或责任单位能够以一丝不苟的责任感,承担起管理责任,建立起完备的监管与职责制度体系,彻底消除一切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只有这样,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才有切实保障,社会幸福指数才能从根本上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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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沈颖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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