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8月27日讯(记者 甄兰 通讯员 陈正明)8月20日,浙江省公安厅下发《关于命名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决定》,义乌市公安局办案大队榜上有名。这是自2011年市公安局获此殊荣后,局内基层所队首个获评省级称号。
据了解,义乌市公安局办案大队成立于2012年7月,负责全局刑事案件移送起诉审核及办案指导。近年来,该大队在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以提高办案质量、杜绝冤假错案为主责,积极探索符合义乌公安实际的预审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审核监督能力,为全局刑事执法规范化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工作中,该大队始终坚持“将审核融入预审职能”的建设理念,从本职出发逐步探索具有义乌公安特色的预审机制,将以往纯“书面审核”改变为“过堂式”的面对面事实审核,加大了对嫌疑人员身份、证据等实质性问题的审核监督力度,切实守牢刑事案件移诉前的最后一道关口;推行了“三核一补”制度,对案件中的问题能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把好取证关与审核关,实现“案不漏人”、“人不出错”,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坚持对执法管理漏洞“零容忍”,建立了预审报告、整改通知、重点提醒等制度,不断发现工作中暴露的盲区,细化规范预审监督工作流程,确保预审工作良性运行。由于成效突出,该大队曾被金华市公安局评为全市执法示范所队,并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