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二,在义乌开夜宵店的杨女士遇到一桩窝心事,她放在店里的手机被盗后,绑定了银行卡的微信被人转走6636.74元钱。案发后的第二天,小偷就被义乌警方抓获归案———偷走手机并转走钱的人是在夜宵店干了不到一星期的服务员,目前他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刑事拘留。
杨女士在义乌福田街道银海小区开了一家夜宵店。8月19日,江西安福人朱某到夜宵店应聘当服务员。
上周二下午1时许,杨女士赶到店里后开始忙着准备晚上所需食材,随手把手机放在桌子上。大约1小时后,她洗完菜准备打电话,却发现手机不见了,一起“消失”的还有朱某。
第二天上午,杨女士到银行查询发现,一张跟手机绑定的银行卡里少了4000元钱,微信钱包里也少了2636.74元“零钱”,便赶到义乌市公安局福田派出所报了警。
义乌警方侦查发现朱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晚8时,民警在东阳城区一宾馆将朱某抓获。经审查,朱某对盗走杨女士手机并取走6636.74元的作案事实供认不讳。
据朱某交代,他到夜宵店工作不到一星期后就觉得太累不想干了,可又觉得直接走掉白干太吃亏。当天,他看到杨女士放在桌子上的手机后就动了歹念,趁人不注意把手机揣进口袋后悄然离开了夜宵店。
上周三凌晨,朱某发现杨女士的微信绑定了银行卡,就添加为微信好友,接着分7次将6636.74元钱转到自己的微信内,将5000元提现到信用卡以偿还透支款,剩下1636.74元提现到另一张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