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9月2日讯(记者 蒋守洋)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文化强市建设,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义乌市文化精品工程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义政办发〔2015〕102号)文件精神,近日,义乌市2014年度文化精品奖励项目及2016年度文化精品扶持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据了解,义乌市2014年度文化精品奖励项目的申报范围主要包括:获得全国、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作品;获全国、省常设性文艺(新闻、出版、社科)奖的作品或个人;在央视、省级卫视主要频道黄金时间播出的电视(广播)剧、动画片;获省级以上奖项且演出场次超过一定数量的舞台剧;销售量超过一定数量的图书;票房收入超过一定数量的电影等。
2016年度文化精品扶持项目的申报范围包括重点文艺创作项目、参赛参演参展精品项目两部分。重点文艺创作项目主要包括舞台剧(包括其它形式的舞台艺术)、影视动漫剧(包括纪录片)、文艺类图书(长篇纪实文学、长篇报告文学、长篇小说等)、广播剧、歌曲等门类的作品创作、生产和推广。参赛参演参展精品项目主要指代表义乌市参加县级以上政府部门主办、承办,或业内公认具有一定艺术水准和社会影响力的具有重大影响的国际国内文艺比赛、演出、展览,并较具获奖潜力的文艺项目。
具体范围、条件及申报所需材料等按照《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义乌市文化精品工程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义政办发〔2015〕102号)文件要求执行。
文艺类项目申报单位或个人按隶属关系向市文广新局或市文联申报。社科类项目向市社科联申报,新闻类项目由市级新闻单位直接申报。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向市精品办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20日。
附件: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义乌市文化精品工程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
关于开展义乌市2014年度文化精品奖励项目及2016年度文化精品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含申报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