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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广告法》实施后我市立案查处首例涉嫌违法案件

发布时间: 2015-09-10 14:20:17 来源: 义乌商报 作者: 宋嘉祁

  中国义乌网9月10日讯(义乌商报宋嘉祁)9月1日是新《广告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天,佛堂市场监管所立即部署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在整治中发现某商家的户外墙体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佛堂市场监管所对此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这是新《广告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市查处的首起广告违法案件。

  该商家为了抓住消费者追求健康的心理,在户外广告中宣称该按摩仪有清血液、降血黏等治疗疾病的功效。执法人员对该产品进行查看,发现该产品为普通电子产品,并非医疗器械,宣称的各种疾病治疗效果均未得到任何证实。根据新《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此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中,佛堂市场监管所共检查各类广告主、广告公司等25户,查处广告案件2起,并对3起轻微违法行为予以责令改正,同时对辖区经营户开展了新《广告法》的宣传,指导企业正确制作和发布广告,促进辖区广告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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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玲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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