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9月11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林晓燕)人们常说,事故猛于虎。其实,比事故更可怕的,是置安全生产于九霄云外、肆意违法违规操作而不自知。安全生产无小事,任何细节都不可轻视和忽视,否则容易酿成大事故。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将面临重罚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经常会听到“特种作业”这种表述。一般来说,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属于这个范畴。
据了解,目前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由安监部门统一发放。去年,安监局对全市186家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现象的单位进行查处,其中,对8家整改指令不落实的单位进行立案处罚。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市安监局已组织4期特种作业技能培训和复训,培训电工269人、焊工102人。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将面临什么样的处罚?去年12月1日起实施的新《安全生产法》对此有明确规定———若发现生产经营单位中,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意识淡薄是最大的安全隐患之一
去年9月26日上午8时许,我市某公司的空调风机出现故障。接通知后,电工赵某等3人前去维修。在维修过程中,赵某触电从移动脚手架上摔下来,被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有关部门经过现场勘查及分析,认为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电工赵某作业时未切断电源,带电作业,未戴绝缘手套,未穿绝缘鞋,作业时所站的移动脚手架是金属脚手架而不是绝缘梯;该电气系统未设计、安装漏电保护器。
相关人士指出,电气安装维修作业是专业性很高、危险性很大的作业,国家要求持证上岗作业,并对作业时系统停电、工作服的材质和穿戴、工器具的选择使用都有严格规定。无论技术多精、装备多好,都不能我行我素,必须心怀敬畏、心系责任,把安全生产执行力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的最前沿、最基层。
据了解,这几年我市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很多是由于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引起的。眼下,很多生产经营单位已进入繁忙的生产旺季,市安监部门提醒广大企业主,事故发生不分季节,隐患存在不分时间,当前是各类事故易发期,千万要把好“安全关”,杜绝“无证上岗”现象,对员工要认真培训,除了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还要让他们熟知逃生技能;设备要及时检修,该换的换,该停的停,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