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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安监通报商苑幼儿园火灾原因及处理结果

发布时间: 2015-09-11 09:14:23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王志坚

  昨天上午,义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向媒体通报了关于义乌江东街道商苑幼儿园“8·30”火灾事故的原因及处理结果。

  8月30日上午,商苑幼儿园后勤管理人员陈某为了修理幼儿园楼顶违章搭建的铁棚,雇王某和黄某进行金属焊接、切割工作,但未向焊接人员要求出示特种作业焊接的操作资格证。同时,明知焊接处附近堆放旧棉被、旧演出服、塑料凳等杂物,在未清理的情况下指使王某和黄某进行焊接、切割等工作。当天上午9时23分左右,因火星飞溅引燃附近杂物而引发火灾。经统计,过火面积约25平方米,经济损失1500元左右,无人员伤亡。

  陈某、王某和黄某等3人被义乌市公安局江东派出所工作人员当场抓获,并依法对他们处以治安拘留10天的处罚。

  火灾事故发生后,义乌市委书记李一飞立即做出指示,要求查明原因,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要求相关部门举一反三,对焊接工进行大整治,坚决杜绝无证上岗;对义乌幼儿园进行消防大检查,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义乌安监、消防、公安、教育、江东街道、商城集团等相关部门马上介入,全面检查商苑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并开展事故调查。在查看了失火现场和二楼南面逃生通道后,当即要求该幼儿园对事故楼层进行房屋安全检测,并在9月7日前拆除二楼南面逃生通道的违章建筑。根据相关规定,义乌市教育局对商苑幼儿园作出限期完成整改、幼儿园等级降级1年等处理意见。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江东大队也对该幼儿园下达了限期拆除违章建筑通知书。

  “我们将加大对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检查惩治力度,坚决杜绝无证上岗、违规违章操作现象,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义乌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在通报会上说,义乌安监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力度,确保义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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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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