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陈大队开出了大队第一张《对已建违法建筑停止办理手续和提供服务通知书》,且于当天送达至大陈镇供电所。前天,大陈大队执法队员与大陈供电所工作人员一起对君领服饰进行了断电处理。
该通知的责任主体为“君领服饰”,此前大陈大队在依法查处其违法建筑时,责令其限期拆除,但其逾期不拆。之后,根据相关制度规定,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公共服务单位在接到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断电、断水、断气、断有线电视等通知单,并会同责任主体和违法建筑执法主体,停止对违法建设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