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9月18日讯(记者 贾依涵)近日,民政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为了证明个人已经在民政部门登记过结婚,而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则是证明个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即平时所说的“单身证明”。开具此类证明主要用于贷款、买房、户口迁移、出国等。
义乌市民政局有关处室宣先生向记者表示,目前还没收到正式文件通知,该业务仍在办理,一旦收到通知就开始实行。
那么,老百姓在涉及贷款、买房之类的事项仍然需要“单身证明”,怎么办?据悉,民政部门将会协调各方,衔接好此类证明未来如何开具或取消开具等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