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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安全宣传活动 义乌拧紧电梯“安全阀”

发布时间: 2015-09-21 09:39:11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王旭航 陈飒

  昨天,记者从义乌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在本周“电梯安全宣传周”里,义乌将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帮助市民了解电梯安全使用常识,增强防范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义乌现状】

  保有量大,安全形势严峻

  义乌电梯保有量庞大,分布也很集中。截至目前,义乌共有各类电梯12926台,其中客梯6036台,货梯5980台,自动扶梯和人行道910台,电梯总量占金华市的1/3左右。据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上半年,义乌电梯运营状况总体平稳,共发生电梯安全事故1起,起因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不当,事故导致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义乌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义乌使用10年以上的电梯有2014台,使用15年以上的有156台,随着这部分电梯老化程度的不断加深,特别是一些老旧小区的电梯,年久失修,更新又涉及一大笔费用,投入主体较难落实,可能出现较多的安全隐患,加上部分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不到位,作业人员违规操作,乘客或监护人自身安全意识淡薄,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电梯存在长时段、大客流、高负荷的使用情况,电梯的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另外,义乌目前有电梯生产企业1家,维保单位18家,使用单位1800余家。金华市三维电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是18家维保单位中的一家。“由于电梯作业人员流动性大,在新人培训、工作交接过程中容易产生安全隐患。”该公司负责人表示,他们也在努力完善各项制度,加大对电梯安全管理的投入,强化人员培训。

  【部门行动】

  做好每一台电梯安全监察

  今年上半年,义乌市场监管部门一项重点工作就是督促电梯制造、使用、维保单位做好电梯安全自查自纠,要求维保单位对所维保的电梯逐台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确保电梯安全运行。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市场监管局专门开办了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班,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及负责人培训班,对电梯维保单位开展警示约谈,强化企业的红线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

  今年以来,义乌电梯安全执法力度不断加大,上半年开展了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出动检查人员894人次,检查电梯使用单位494家,检查电梯数量1367台,发现隐患238处,整改206处,封停电梯27台,问题电梯建档46台。截至目前,义乌共立案查处电梯违法案件9起,已结案的4起,其中因销售不合格电梯被移送公安机关的1起,罚没款共计22.7万元,处罚电梯维保单位4家,罚没款12万元。

  “多年来,市场监管部门一直高度重视电梯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把消除隐患和预防事故作为安全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义乌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义乌将着重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镇(街)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加强部门联动,积极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全力以赴做好安全保障。

  【社会共治】

  共同关注合力拧紧“安全阀”

  2005年,义乌成立“电梯110”应急救援中心,为广大市民提供24小时电梯应急救援服务。从成立初至今已接警1530次,解救被困人员3214人,其中今年上半年接警174次,解救304人。

  今年3月,义乌还成立了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协会,在现有救援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电梯行业协会的力量,合理布置救援网络,畅通应急救援信息渠道,并提供岗位培训、技术咨询、法律法规咨询、安全质量评估等服务,开展各种交流活动,积极推动特种设备行业更加健康、稳定的发展。该协会成立后,以儿童乐园和稠州公园的游乐设施、国际商贸城和高楼住宅在用电梯等特种设备为对象,开展多次应急救援演练。

  “电梯安全宣传周”是今年9月“质量月”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之后公众对电梯工作原理和安全保障加深了解的需要。义乌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电梯安全宣传周”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借助官方微博、公众微信号等新媒体,扩大宣传面,拓宽新途径,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形成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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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沈颖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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