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9月24日讯(记者 贾依涵)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部署要求,义乌市司法行政机关选出15名社会人士担任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工作实施监督。
昨日,义乌市司法局随机选派3名人民监督员,监督我市检察院自侦的一起关于某单位公职人员受贿案子的审理情况。检察院对该案件最终做出不起诉决定,3名人民监督员就程序是否合法,有无法律依据和当事人是否符合不起诉决定条件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基于合情合法合理的条件下,3名人民监督员同意检察院对该案子的当事人做出不起诉决定。
据了解,人民监督员以往由人民检察院选任,现由司法行政机关选任,即实现了选任机构的独立性,也从制度上保障了人民监督员产生的公正性,监督更具权威和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