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9月28日讯(通讯员 方清源 楼云辉)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已经越来越普及。然而,汽车消费量的增多,在给我们带来了方便的同时,也增添许多的烦恼。针对汽车销售服务领域出现的各种乱象,近期,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稠江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的汽车销售服务单位开展了一次集中整治。
义乌市稠江街道是该市各类汽车销售服务单位较为集中的区域。据统计,在稠江街道范围内,共有品牌汽车销售店22家,其他类汽车销售35家,汽车销售服务经营单位220家。但同时,汽车消费的纠纷也是居高不下。
2014年,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稠江市场监管所接到汽车类消费投诉有94件,到了2015年,仅截止到9月24日就已接到了133件,涉及的问题包括:延迟交付车辆上牌资料;多次维修无法彻底解决故障,拒绝退换车要求;车辆订车、提车时加价销售,附加条件;车辆按揭时指定保险,侵害消费者选择权;隐瞒车辆状况进行销售(主要为事故车、故障车维修后销售却未告知,车辆办理了抵押未告知),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等等。
如一位消费者今年在某合资品牌4S店购买了一辆轿车,因小排量车使用新变速箱技术不成熟,先后三次到4S店维修仍未彻底解决,店方以售车时间早于汽车三包规定,且当日车辆三包期限已过为由拒绝免费维修。在消费者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后,监管部门指出,依据法律规定汽车配件维修后,相应部件保修期应相应延长,不受三包期限限制;最终店家接受并同意延长该部件免费三包期限。
又如另一位消费者购买的某品牌汽车,在购车后大灯起雾,经4S店多次修理无法解决。消费者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后经过调解,店方为避免违反相关三包规定,使用他人名义向上申报部件更换,侵害了另外不知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之后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店方承诺不再违规操作并负责彻底本案消费者的相关问题。
在此次的集中整治中,稠江市场监管部门还发现一些汽车消费服务单位存在违反汽车三包规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反广告法规定、使用不合格配件进行维修等方面的违法经营行为,并予以了查处。
今年3月,在义乌当地的一家论坛上,有网友反映义乌某汽车销售公司为吸引顾客,将国家领导人形象用于商业宣传,擅自发布内容为国家领导人为其经销某车型作推荐和点赞的商业广告,并发布在公共场所。
稠江市场监管所到现场检查后发现,该商家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形象或名义进行广告宣传的相关规定,当场决定责令改正、公开更正并处以罚款。
另一国际知名品牌汽车的销售商,屡屡延迟交付进口汽车相关车辆合格证,致使多名消费者无法按时上牌。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汽车“三包”的相关规定,对该商家处以罚款2.8万元。
目前,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稠江市场监管所已在此次整治中立案6起,拟罚没款达12.61万元。
“在今年315晚会曝光部分汽车修理店‘小病大修’问题后,3月16日我们就约谈辖区汽车经营单位,要求合法经营,充分保障消费者权益,并把今年确定为了汽车消费领域集中整治年。”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稠江市场监管所负责人表示,通过开展整治,有力地规范了汽车消费领域的经营秩序,充分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