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0月12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龚艳)10月10日,全市贯彻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动员部署会召开。会议指出,10月底前,全市要基本完成今年首次公务员职级晋级的审批工作。
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出发作出的重要决策,也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建立干部激励和保障机制的创新举措。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有利于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缓解“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矛盾,同时也利于加大级别的激励作用。
据悉,我市已审议通过《义乌市关于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办法》,实施范围包括: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以及自2015年1月15日中办发【2015】4号文件印发至我市实施办法下发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公务员。晋升职级后,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但不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政治和工作待遇。
会议要求,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规范执行政策规定,不得自行扩大实施范围,不得自行放宽晋升条件,不得擅自提高职级待遇,认真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和审核报批工作,确保实施工作平稳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