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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要求40家单位限期整改校园安全隐患

发布时间: 2015-10-12 15:48:07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通讯员 余雪光

  中国义乌网10月12日讯(通讯员 余雪光)10月10日,义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就稠城机关梅园幼儿园、大陈学升校外教育辅导站等40家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发出通报,要求立即整改,并在10月30日之前完成整改任务。

  据了解,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保障学校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工作安排,义乌市教育局于9月中旬组织18个督查组及教育监察大队、中心校幼教成教干部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的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本次督查检查的重点是学校安保综治、校园行车安全、食品药品卫生安全、实验室及校舍安全、消防安全、校内教工宿舍管理等落实情况。

  从检查督查情况看,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都能把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防患于未然,形成了“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共识。新义乌人子女学校的校园安全管理意识普遍增强,消防安全管理、交通、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组织到位,都开展了消防、防暴应急演练,教师普遍会使用灭火器,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

  本次督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也不容忽视,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一是部分幼儿园未按规定配齐配足保安人员,保安无保安资格证,物防器械配备不足;二是部分学校、幼儿园未安装外来人员身份识别系统;三是应急灯损坏、疏散通道被堵、灭火器月检不及时,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四是学校临时用工人员未及时到当地派出所进行身份查验。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人员当场提出了整改建议,并要求限期整改完成。截至目前,部分单位已经整改完毕,但还有40家单位尚未整改到位。为消除安全隐患,义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这40家单位进行通报,要求各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在10月30日之前整改完毕。同时明确要求,每项整改工作根据机关干部联系学校制度、民办教育机构安全网格管理人员分工安排落实一名督办人,要求各督办人督促相关单位按期整改到位,并将情况逐一及时反馈给校园安全管理科,届时,对未限期完成及督办不到位的单位要实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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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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