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0月13日讯(义乌商报特约记者 张锦清)近日,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协会理事会一届二次会议召开。会议通报了我市首期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开展情况和2016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筹备情况。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由市总工会发起,旨在减轻职工医疗费用负担,有效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的医疗互助保障。2015年,全市参加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单位有405家,参保职工人数56305人,居金华各县市首位。
为进一步推进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稳步发展,不断增强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能力,2016年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首次将互助保障参保对象,由原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拓展。
在给付标准上,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分段给付互助保障金标准调整为:5000元(含)以下,给付60%;5000元至10000元(含),给付70%;10000元以上,给付8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分段给付互助保障金标准为:5000元(含)以下,给付40%;5000元至10000元(含),给付50%;10000元以上,给付60%,其他标准不变。保障金累计给付限额由3万元提高至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