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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大学生创业园政策红利多 为大学生创业筑梦

发布时间: 2015-10-28 18:06:41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楼雅琪

  中国义乌网1028 (记者 楼雅琪)2015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2015政府报告中提出了“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口号,一批又一批创业的年轻弄潮儿也涌进义乌,在义乌创业筑梦。为进一步加强创业载体建设,鼓励、引导和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不断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深入推进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建设,10月12日,义乌市人力社保局近日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更高质量就业的实施意见(试行)》(义政发〔2015〕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首次出台了《义乌市大学生创业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指导做好大学生创业园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义乌市大学生创业园认定管理办法对大学生创业园的认定方法、认定类型标准、申报认定程序、考核管理与专项扶持进行了规定。那么,《义乌市大学生创业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具体怎么说,让中国义乌网记者带你去看看。

  哪些属于大学生创业实体?

  大学生创业实体是指毕业10年内大学生(含留学回国的大学生)和在校大学生自创实体或毕业10年内大学生(含留学回国的大学生)和在校大学生出资比例不低于30%的合作创办实体。

  具体红利有哪些?

  红利一:经认定的义乌市大学生创业园,创建满1周年时,按每入驻一个创业企业5000元与每吸纳1人就业200元的总数之和给予举办方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认定为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园、孵化园的,分别给予30万元和50万元的奖励。

  红利二:经认定的义乌市大学生创业园,如建筑面积(或占地面积)和入驻大学生创业实体数量高于相应标准20%以上,且运行状况良好,可按上述标准申请预支50%的一次性补贴用于园区建设,余下部分在创建满一周年时按实际情况多退少补。

  红利三:高校毕业生进园创办企业且经营满1年以上的,给予年租金30%的场地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本办法所称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5年内的市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的高校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

  如何认定?

  《义乌市大学生创业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中指出,在义乌市范围内各类新建或已建的创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电子商务园区、科技园区等,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义乌市大学生创业园。义乌市大学生创业园按照申报、审核、评估、公示、认定的程序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组织开展1-2次申报认定工作。

  有意向申报的各类园区管理机构经所在镇街同意后,请携带《义乌市大学生创业园认定申报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事业法人证书(共建的应提供合作合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可支配场所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及附图)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和发展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基本情况,创业服务和孵化服务情况,管理制度,入驻企业发展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等;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外聘专家等情况;《义乌市大学生创业园入驻实体情况汇总表》 ;《义乌市大学生创业园入驻实体安置就业人员花名册》向义乌市就业管理服务局提出认定申请。

  附件:

  《义乌大学生创业园政策红利多 为大学生创业筑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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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祝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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