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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一市民撞伤狗之后被索赔6000

发布时间: 2015-10-31 10:57:56 来源: 义乌城市网 作者:

  张女士说,事情发生在10月26号下午,当时,自己开车经过国贸大厦后面的小区道路时,突然有只小狗从汽车的左侧窜出来,结果被自己的车给撞了。

  张女士:“我开车开到这个时候,听到狗的主人在大声地叫我,我就停下来了。如果有看到我也一定会刹车的,当时想着这个小狗受伤了,就想着给500元。对方的话,要去宠物医院看过了才会有一个金额。”

  随后张女士马上报了警,交警到场后,暂时扣留了张女士的行驶证和驾驶证,但没有现场开具责任认定书,而是让双方协商解决。当时,双方都留了电话,没想到,当天晚上,狗主人给张女士打来电话,说狗的医疗费用大概要6000元,这一下,张女士不乐意了。

  张女士:“保险公司估值大概会要一千块钱,保险公司是根据狗的市场价值来的。那狗主人的意见就是几千块钱的费用的差额就是由我来承担”

  张女士觉得,第一医疗费用太高,不合理;第二,狗被撞了,双方都应承担责任。

  张女士:“但是我的意见是这个地放不应该出现狗的他的狗也没有抱起来也没有栓狗链子这样的话对行车也是很不方便的”

  由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张女士的行驶证和驾驶证也就一直扣在了交警队。昨天下午,双方约定在福田交警中队进行协商,在交警中队,记者也见到了狗主人徐先生。他说,自己的狗是贵宾犬,办过狗证,这6000元的医疗费用是宠物医院预估的,不是自己狮子大开口提出的。

  徐先生:“当天晚上我们就去拍了片子,当时医生拍出来的效果,是那个骨盆骨折,下面有两根骨头骨折。骨盆里面两个荷叶板分开了,也就是说不动手术的话它下身就瘫痪了。当时我去香港城那里问了一家他说就要六千左右”

  徐先生说,他的要求不高,只是希望将狗的伤看好。至于医药费,可以根据责任认定分摊。

  徐先生:“当时我就跟张女士说最基本的一点狗看好就行了因为宠物狗并不是家里面的土狗我们养了几年就像自己小孩一样对待非常有感情我只要求把它看好就可以了”

  那这类事故又该如何处理呢?市交警大队民警朱彬告诉我们,像类似的车撞狗事故,对狗主人而言,属于财产损失。因此,警方会根据正常的交通事故来处理,但是由于具体责任很难认定,警方一般会暂扣当事方的驾驶证和行驶证,以便于双方协商。

  交警队民警朱彬:“在整个过程当中,我们交警事后根据事故责任负责调解。除此之外,保险公司到现场之后如果认为损失不大的话,也可以直接受理。如果双方对于调节有异议的,他们可以选择去法院起诉。 在调解中,民警根据事发时的情况,建议双方责任为三七开,其中张女士承担30%,狗主人承担70%,可是张女士表示无法认同,未在责任认定书上签字,并拿回了自己的行驶证和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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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黄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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