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义乌市召开了水价改革和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听证会历时3个多小时,有来自消费者、经营者、利益相关方、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等数十位代表参加,大家围绕水价改革和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等相关问题发表了意见、建议。
记者从会上获悉,义乌执行了10年的水价收费标准———2.6元/吨的时代即将不再,城区“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水平房居民用户将实行阶梯水价,并首次对镇街居民征收污水处理费。
城区居民一级水价或将涨至3.15元/吨
听证会上,义乌市发改委对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提出了两套水价调整方案供听证参考,主要内容是以户为单位,以每年为计量缴费周期,每户每年水量分三级。第一级水量的供水价格保持2.2元/吨不变,二、三级水量价格按“1:1.5:3”的系数确定。拟定了两套方案。
第一套方案:第一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年用水量180吨(相当于每月15吨)及以下,到户价2015年底2.8元/吨(含0.6元污水处理费),2016年底3.15元/吨(含0.95元污水处理费);第二级水量180~300吨(相当于每月15~25吨),到户价2015年底3.9元/吨(含0.6元污水处理费),2016年底4.25元/吨(含0.95元污水处理费);第三级水量300吨(相当于每月25吨)以上的部分,到户价2015年底7.2元/吨(含0.6元污水处理费),2016年底7.55元/吨(含0.95元污水处理费)。
第二套方案:第一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年用水量216吨(相当于每月18吨)及以下,到户价2015年底2.8元/吨(含0.6元污水处理费),2016年底3.15元/吨(含0.95元污水处理费);第二级水量216~336吨(相当于每月18~28吨),到户价2015年底3.9元/吨(含0.6元污水处理费),2016年底4.25元/吨(含0.95元污水处理费);第三级水量336吨(相当于每月28吨)以上的部分,到户价2015年底7.2元/吨(含0.6元污水处理费),2016年底7.55元/吨(含0.95元污水处理费)。
水量以每户4人为基础,超过四人的每增加1人,每户每年相应增加48吨的基数水量。
对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学校、社会福利场所、宗教场所、社区居委会等公益性服务场所),供水价格为2.3元/吨(不含污水处理费)。对按“总表”抄表收费的农村(居委会)总表、高层总表用户中的居民生活用水,按第一级阶梯价格2.2/吨(不含污水处理费)执行,对居民自建房屋出租用于居住的,业主可选择执行合表居民用户价格或居民阶梯价格。
首次对镇街居民征收污水处理费
因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水资源供水价格的调整,以及对未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建制镇开征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等因素,对各镇街自来水到户价也将分两期进行调整。
调整后,佛堂、赤岸区域的居民生活用水到户价将从现在的1.2元/吨拟调整为2015年底1.9元/吨,2016年底2.35元/吨。廿三里、苏溪、大陈、上溪、义亭区域的水价从现在的1.5~2.2元/吨,拟调整为2015年底2.1元/吨,2016年底2.55元/吨。
同时,机关团体由非经营性用水调整为非居民生活用水,义乌城区机关团体自来水到户价格从4.7元/吨调整为5.3元/吨。生产经营企业内可以单独计量的职工集体宿舍、食堂用水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和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此外,对一般工业企业、高污染工业企业、非工业企业、特种行业也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调整。
听证人员多数赞同实行阶梯水价
听证会上,绝大多数代表赞同实行阶梯水价,但也表示在阶梯水价执行中具体如何操作仍有待商榷。
来自佛堂镇的市民代表吕先生和家住香港城小区的市民代表何女士都表示,水价调整应当进行,但建议对农村居民适当倾斜,比如考虑进行分类收费等,以免加重农民负担。
也有市民代表认为,实行阶梯水价是为了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率,引导市民节约用水。他希望届时自来水公司能公布增收水费的用途,让市民了解自来水企业的营收状况,能看到增加的钱实实在在地“取之于水、用之于水”。
对此,义乌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听证会的建议将为政府定价提供重要参考。会后,他们将汇总听证会意见,待进一步讨论通过后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