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1月5日讯(通讯员 楼康强 楼萱荐)11月3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佛堂大队执法队员在辖区内进行巡查时发现,王宅片某村有一处废品收购站存在私自回收、拆解报废液化气钢瓶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查扣现场的废旧钢瓶,并要求当事人赵某配合调查询问。
据赵某介绍,他计划将回收的报废液化气钢瓶安全拆解后,当做废铁销售,执法人员发现时他一共回收了65个报废液化气钢瓶。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液化气钢瓶使用年限达到15年必须强制报废,报废后须通过指定渠道回收,再交由专门的检测站进行破坏性处理。严禁私人倒卖液化气钢瓶,或将液化气钢瓶卖给废品收购站。液化气钢瓶残留有危险化学物质,一旦泄露或遇到电和明火,特别是私人切割时,容易引发爆炸。希望广大市民能按照上述规定将待处理的报废液化气钢瓶送到专门的检测站。
执法人员表示,下一步将加大对佛堂辖区内废品收购站巡查和监管力度,对私自回收、拆解报废液化气钢瓶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积极推进“平安佛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