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1月6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龚盈盈)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提出要全面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经营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和农村社会治理制度等5大领域的改革。我市3月份被列为全国33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之一,承担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任务。根据中央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按照国土资源部批复的义乌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尽快将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为此,市国土资源局积极推进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将农村宅基地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
据了解,为落实我市农民财产权利,充分保障宅基地用益物权,自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我市充分利用已完成的全市1:500城镇地籍调查成果数据,凭借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的技术支撑,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坚持“一户一宅、拆旧建新、法定面积”前提下,严格按照“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要求规范登记,并积极处理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依法确认和保障农民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针对全市域的农村宅基地办证需求,国土资源局积极优化服务质量和水平,开展上门服务,执行AB岗制度,节假日也值班,加快登记速度,方便农民办证,而且对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不收取任何办证费用,以减轻农民负担。经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愿申报、镇(街)确认,我市第一本农村宅基地不动产证书于7月10日发出。截至目前,我市第一批农村宅基地不动产证书已全面发放,全市共登记的农村宅基地和农房总数已达616宗。
下一步,国土资源局将特别针对在农村宅基地登记确权过程中发现的疑难问题,如规划审批资料缺失等,进行认真仔细地收集整理及分析研究,为更好更全面地继续深入开展农村宅基地不动产登记工作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