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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警方“潜伏”两个月摧毁一飙车团伙

发布时间: 2015-11-09 21:27:02 来源: 金华新闻网 作者: 记者 王旭航 张枝昶 通讯员 朱彬

  夜深人静之时,一辆辆高速狂飙的改装摩托车从街头呼啸而过,市民被巨大的引擎声从睡梦中惊醒。这种在电影中才出现的危险刺激镜头在义乌也时有发生。

  11月7日下午2时许,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专门抽调30余名精干警力,对前期掌握的飙车团伙成员进行收网,经连夜工作成功抓获以外号“大牙”张某为主的7人“飙车”团伙,并成功捣毁走私车、改装车窝点一处,缴获改装摩托车18辆价值逾百万,其中有超过20万元一辆的宝马S1000RR、本田大黄蜂CB1000R型摩托车。目前,张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义乌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飙车党”深夜“炸街”?

  义乌交警“潜伏”两个月调查

  9月初以来,有不少市民向义乌交警大队反映,称一帮年轻小伙经常驾驶大排量摩托车在香溪路、五洲大道等路段追逐竞驶,车声轰雷,附近居民不堪其扰,而且速度之快令人咋舌,有的甚至还闯红灯、随意变更车道,险象环生。

  获悉该警情后,交警立即着手调查,发现这个群体会不定期组织飙车,涉嫌危险驾驶。为此,义乌交警大队决定成立“飙车”打击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负责案件排模、侦破工作。

  如何确定该团伙成员身份信息,成了交警侦破的首要难题。通过缜密侦查,办案民警发现,这伙年轻人每次有飙车活动,大多都是从北苑街道星火马村出发,目的地以柏峰水库、枫坑水库、巧溪水库等偏远地段为主。初步判断,该村可能有他们活动的据点,经过连续地走访、蹲点,位于北苑街道四季1区的一家摩托车行进入了警方视线。这家车行是由张某、应某、陈某(另案处理)共同出资,主要从事走私、非法改装摩托车。最后,该组织主要成员张某、应某、黄某等涉案人员身份信息初步掌握。

  考虑到“飙车”案件取证困难,专案组根据他们的活动出行规律,每天安排两组警力对该据点进行布控,经过2个月的跟踪调查终于有了收获。据悉,外号叫“大牙”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是组织者,每一次“飙车”活动都由他发起,少则四五人,多则十余人,他本人参与活动所使用的摩托车是一辆排量1200CC的宝马牌S1000RR型,最高时速可达300公里/小时。其他参与者大多是驾驶排量600CC以上的不明来历摩托车,如李某分别花了8万、13万从张某处购得一辆本田大黄蜂1000型和一辆宝马R1200R型走私摩托车。

  正是由于他们驾驶的车辆排量之大、速度之快,给办案民警取证带来诸多困难。9月某天晚上,办案民警获悉该组织一伙6人在据点集中后准备前往上溪镇黄山“压弯道”练车技,便驾驶私家车紧随其后。结果到了香溪路一红绿灯口,由于他们从左边车道闯红灯超速通过,瞬间消失在办案民警视线范围内。不过这些违法犯罪行为已被监控摄像一一记录。

  “飙车党”改装车一锅端

  缴获价值逾百万的18辆改装车

  11月7日上午,负责在这家摩托车行外围布控的便衣民警获悉,张某等人准备转移前不久从广州、衢州等地收购的10余辆不明来历的改装摩托车。为取得打击成效,义乌交警大队负责人当即拍板决定实施收网抓捕行动。

  当天下午2时许,为避免打草惊蛇,30余名精干警力兵分三路,一路负责对这家摩托车行尚未转移的摩托车进行收缴,一路负责抓捕张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另一路负责抓捕名单上掌握的其他参与“飙车”人员。

  随即,这家摩托车行大门及车行外2个主要路口被警方封锁,正在车行内的应某还未来得及反应即被当场抓获。经清查,该窝点内尚有14辆改装车未转移,后民警又在另一处地下室内查获4辆“水车”,价值查过百万元。

  “交警在查飙车,大家注意!”应某被抓不到2分钟,他的手机里赫然跳出了此信息。“有人通风报信!”民警马不停蹄,与时间赛跑,顺线追踪嫌疑人。李某在家被抓时,他主动交代,之前已经看过手机里收到的提醒,但并没有当回事,一方面是觉得警方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参与过“飙车”,另一方面认为自己真的被盯上的话逃也逃不了。

  再狡猾的狐狸也躲逃不过好猎手。犯罪嫌疑人刘某被抓时,自以为是驾驶走私车被调查,还一个劲辩解称,自己开的是正规途径购买的摩托车,并将办案民警带到位于江东四区某地下室摩托车停放处查验,果真是一辆进口宝马牌S1000RR,手续齐全,价值28万余元。在得知自己多次参与“飙车”,早已是案中人后,刘某顿时慌了神,先前的嚣张气焰很快收敛,并主动交代了问题。

  到了晚上9时30分许,另一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来到交警大队投案,见到民警第一句话便说:“几次‘飙车’都差点出车祸,我知道这是违法的,但为了寻求刺激迷失了方向……”当晚10时30分许,随着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方某被抓获,此次收网行动首战告捷。

  追求刺激时速高达200码

  警方震慑现实版“速度与激情”

  民警调查后发现,这些人因为“飙车”爱好走到一起,都有共同特点:年轻、有玩的时间和精力,他们当中最小的20岁,最大的33岁,家庭经济条件都不错,喜欢追求刺激玩竞技。民警在他们的手机里发现大量的追逐、炫技等视频和照片。

  张某是该组织发动者和活跃者,每次他都参与。据交代,今年六七月份,他以技术入股方式和犯罪嫌疑人应某、陈某开了这家摩托车行,主要从事走私、非法改装摩托车,至今已卖出八九辆“水车”,每辆赚取3000元差价。

  为了招揽生意,张某还邀请一些同样有“飙车”爱好的人士加入。随着成员不断壮大,组织的活动也越来越多,仅九月份就组织了10余次。驾驶技术过硬,让他产生麻木心理,往往在道路上驾车超速追逐竞驶,最高时速达200公里/小时。当问及是否害怕危险驾驶发生车祸时,张某说,一开始会怕,后来由于虚荣心和好奇心作祟,觉得不开快没面子。

  应某是该组织中年龄最小的,也曾因飙车受过伤,尽管如此,自8月份以来已参加过12次。就在9月27日下午,他参加柏峰水库“飙车”活动,驾驶雅马哈R6型摩托车上山拐弯时,因车速过快与一辆汽车发生碰撞侧翻,左腿被压受伤,身上多处擦伤。

  朱某和黄某都是义乌本地人,年龄相仿,而且两人都从张某处买过大排量“水车”。被问及为何要买“水车”时,朱某认为正规渠道同样一款车相差20万,如果感觉不好转手卖给别人最少要亏10几万。黄某则认为,买“水车”的话不用担心超速、变道、闯红灯被拍,但是他们都忽略了一个事实,就是“水车”一旦被查将直接收缴。10月14日,黄某驾驶一辆花了7万元买的川崎Z1000型“水车”就被交警查获。在参与飙车活动中,他们都喜欢相互比拼,尤其是黄某,他感觉比速度很帅、很刺激。

  民警介绍,在抓获的7名犯罪嫌疑人中,3人是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的属无证驾驶,按法律规定应处行政拘留,即便是有驾驶证或准驾不符的驾驶无号牌摩托车,根据《道路安全法》同样要受到记一个满分或两个满分及罚款处罚。更何况,他们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触犯了《刑法》。

  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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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沈颖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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