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礼!消防官兵!昨天又迎来一个“119全国消防日”。
消防情系千万家,安全连着你我他!昨天,我们走进义乌消防支队,零距离接触“火魔克星”消防官兵,心中是满满的感动与敬佩。他们在火险与危难之际,闻警而动,不畏牺牲;赴汤蹈火,冲锋在前,经历一次又一次血与火的洗礼,经受一场又一场生与死的考验。可是在谈话中,他们流露出心底的诸多担忧与期盼。
夜间大火突起消防车却进不了居民区
9月15日22时42分,江东南路九联荷叶口一家具厂发生火灾,但周边道路停满了私家车,消防车根本无法靠近火点。无奈之下,消防队员迅速铺设了近200米长的水带,才开始灭火。
江东专职消防队人员说,5月20日晚21时,越阳二区10幢门前有一辆轿车发生自燃,消防队员赶到现场时,因为该路段两边都停满车辆,消防车进不去,消防队员只能拿上一些简易灭火设备,徒步近百米前往起火点灭火。
8月3日11时,江东街道东山干村中山路8号三楼厨房发生火灾,又是因为路上被车辆堵住,消防队员不得不铺设10盘水带,才将消防车上的水送到火灾地点,喷水灭火。
“在义乌,夜间消防车十有八九开不进居民区!”消防官兵感到很担忧,也很无奈,每到夜晚,我市兴中小区、下车门社区、万商华府等居民区经常车堵为患,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进入,消防队员常常得铺设几百米水带才能进入火场灭火。
车辆堵路,消防车进不了居民区,这类问题目前普遍存在。在东洲花园居民区,每天晚上,小区道路两侧都停满各种车辆,一些通往居民楼的道路只留出一两米宽的通道,稍晚一些回小区的车辆无法进入,就随便找个地方停放。在义乌绣湖居民区,不少人挤占消防通道停车。“我们小区建成的时间比较早,以前规划的停车位完全不能满足需要。”绣湖小区一位居民说,最近他们刚买了车,每天都为停车发愁。
义乌市消防支队有关负责人说,车辆挤占消防通道的情况,他们灭火时也时常遇到,虽然加长水带也能灭火,但会耽误扑救时间。对此,物业管理方面也很无奈。一些物业管理人员说,小区停车位有限,而车辆越来越多,如何停放车辆让人很头疼。
“小区开不进消防车”,归根结底还是小区停车难所导致的,解决小区停车难已迫在眉睫。可是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谈何容易?我市部分人大代表提议,要把解决小区停车难的问题提上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管理,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可考虑通过整合资源、划定车位、停车收费、拓展地下空间、动用公共空间等途径逐步解决。新建小区应做好停车位的超前规划,让业主的车有处可停。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小区停车难题。
前方火光映天,社会车辆却不给消防车让路
消防车拉起警笛欲抢道而过,可是争分夺秒的救援行动却常常遭遇堵车的尴尬,路上很多社会车辆根本就不让道,这很让人着急。
市消防支队官兵说,消防车作为保障公众紧急需求的车辆,保证消防车及时出警,就能减少公众生命财产的损失。而实际上,出警的消防车“寸步难行”的情况几乎天天都在发生,尤其是上下班高峰时段,更是让消防车“堵得慌”。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消防法》都规定,避让消防车产生的交通违规行为,可以申请免罚,但很多市民即使知道“避让免罚”,也嫌申诉程序太麻烦,不会避让。
8月17日晚8时42分,宗泽路一店面突发火灾,多人被困。消防支队接到报警后立即出动北苑、稠江两支现役消防队,周边多支专职消防队也紧急前往现场,可是在出警中,稠江消防中队的车辆因红绿灯被困于车海中10余分钟。万幸的是,其余消防队都已及时赶到现场,成功救出被困人员。
10月20日中午12时,江滨北路一辆轿车起火,消防队员立即赶赴现场救援,却在江滨路遇上红灯,前面多辆车又不让路,导致消防车被堵2分多钟,等到消防车到达现场,起火轿车已烧成一堆废铁,还好无人员被困于车内。
据交警部门介绍,对于一些社会车辆不避让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警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严重影响救治伤者、救灾抢险等紧急任务的,交警部门将依法严管重罚,遇有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能避不避者”,将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情节严重者可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前车为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时,不得超车;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避让。违反以上规定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特种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假火警占用资源耽误救援,谎报者却乐此不疲
10月30日9时35分,义乌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某酒店内发生火灾,有人员被困。在拉响警铃的同时,接警员立即打电话给该酒店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可是这名管理人员却很淡定地说“酒店内很太平,根本没有火警。”确认这是一起假警后,消防队员中途返回。
11月6日早上8时许,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新马路有一辆汽车着火了。消防支队立即调派附近消防队赶赴现场,可是在周围找了一圈,连火星都没见着,只能返回。
11月4日中午,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劳务市场内发生火灾,近千人被困在火场内。一听报警人说话的语气和被困人员的数量,接警员初步判断这又是一起虚假火警。接警员再将电话打回去询问情况时,对方已经关机。
据了解,今年以来,义乌消防支队指挥中心已接到电话骚扰和虚假报警8000余起,而真实的报警只有近千起,平均每天就接到3个以上假警和数十个骚扰电话。
据消防人员介绍,谎报火警不但破坏消防部队的正常执勤秩序,而且严重扰乱社会治安。消防人员在处理“假火警”时肯定会占用有限的消防资源,如果这时在同一辖区内发生火灾或者紧急情况,就算从最近的消防中队调派力量,也需要花费比平时更多的时间,会严重影响火灾的扑救或救援。
消防部门提醒市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明确规定,谎报火警属于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谎报者将被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紧急救援被困者,防盗窗却封住了“逃生门”
今年10月28日上午,宁波海曙文苑风荷小区一处民宅突发大火。遗憾的是,因为防盗窗阻拦、私家车占道等原因,影响了救援,被困火海的母子不幸遇难。
在我市,居民住宅大部分都安装了防盗窗,其中不少没有预留逃生出口,因防盗窗阻碍火场逃生的情况非常多,值得警惕。
两年前的12月18日,稠城街道大塘下一住宅楼发生火灾,导致多人被困。其中,三楼一对母子被困在防盗窗边,已被浓烟熏的嚎啕大哭,但防盗窗阻碍消防队员救援,只能用切割工具破拆防盗窗,5分钟后救出母子。2014年3月18日,香山小区7幢一房间发生火灾,导致一家四口被困。消防队员赶到时,一名妇女带着两个孩子站在防盗窗前大声呼救。消防队员又只好破拆防盗窗施救,耽误了不少时间。
2012年9月25日深夜23时许,站前路夜市附近一幢民房突然火光冲天,4人被困。据被救人员小雷说,开始时他打算从楼梯口逃生,结果门一开,就被浓烟呛了回去。回到房间,他又想起从窗户逃生,没想到又被防盗窗死死封住,根本无逃生可能。后来幸好隔壁小姑娘房间的防盗窗有一个逃生门,马上把它打开,4名被困人员才成功得救。
消防部门提醒,火灾发生时,楼梯可能会被浓烟和大火封堵,而且铁质防盗门吸热后会迅速膨胀,3分钟后就打不开了,而窗户是逃生自救的必要通道,更是消防队员使用云梯车救人的主要通道之一。灭火时,如果受防盗窗阻隔,消防员就难以进入火场,水枪也无法瞄准起火点。要救出被困人员,消防员必须破拆防盗窗,这无疑会拖延救援时间,如若出现意外情况,营救时间就会更长。希望市民能够卸下防盗窗,如果一定要安装防盗窗,请尽量安装可开合的防盗窗,或者预留出一扇可容纳一人进出的活动小铁门,便于在突发情况下第一时间打开“生命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