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义乌新闻>资讯 正文

义乌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将步入阶梯水价时代

发布时间: 2015-11-19 09:25:37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记者 龚喜燕

  上月底,义乌举行了水价改革和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对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提出了两套水价调整方案供参考,并对镇街自来水到户价格调整等也进行了听证。经成本监审和汇总多方意见,记者今日获悉,义乌市发改委、财政局昨天已联合发文,决定从12月1日起实施供水价格改革和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这意味着义乌十年未动的水价要略微上涨了,也标志着阶梯水价时代的到来。

  【城区水价】

  建立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对城区“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水平套房居民用户实行阶梯水价改革。居民阶梯水价以户为单位,以年度为计量缴费周期。每户每年生活用水量分三级:0-192吨(含)为第一级,供水价格为2.2元/吨;192吨-300吨(含)为第二级,供水价格为3.3元/吨;300吨以上为第三级,供水价格为6.6元/吨。

  每户用水人口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每级水量基数每年相应增加48吨,可凭户口簿到市自来水公司申请增加用水基数。

  其他居民用户政策:

  合表价格用户: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学校、社会福利场所、宗教场所、社区居委会等公益性服务场所),执行合表居民用户价格2.3元/吨。

  总表用户:对按“总表”抄表收费的农村(居委会)总表用户、高层总表用户中的居民生活用水,按第一级阶梯价格2.2元/吨执行。

  垂直房用户:对居民自建垂直房全部用于居住的,业主可选择执行合表居民用户价格或居民阶梯价格。对于垂直房既用于居住又用于生产经营的用户,按照实际情况,实行定量定比。

  调整城区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

  从2015年12月1日起,城区居民实际支付的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由0.4元/吨调整为0.6元/吨;从2016年12月1日调整到0.95元/吨。

  调整后的城区自来水到户价格见下表。

 

【镇街水价】

首次开征污水处理费

由于义乌各镇(街)供水情况不一,收费也略有不同。此次调价,将镇(街)自来水分为两个片区统一定价,其中佛堂、赤岸片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为1.5元/吨;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为2.8元/吨;特种用水价格调整为4元/吨。

廿三里、苏溪、大陈、上溪、义亭片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统一调整为1.7元/吨;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为3元/吨;特种用水价格调整为4元/吨。

对原先未征收污水处理费的镇(街),从12月1日起也要开征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为0.4元/吨;从明年12月1日起,调整至0.85元/吨。

调整后的镇街自来水到户价格见下表。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编辑: 沈颖洁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网络安全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义乌广阔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