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1月21日讯(记者 蒋守洋)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发布《关于第四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评定结果的公示》,义乌市顺利通过综合测评,被认定具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城区)资格,名单现已进入公示期。
自2007年10月批准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以来,义乌市围绕企业和市场经营户两个主体,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创出了一条富有义乌特色的知识产权试点工作之路。201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同意义乌市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市。2011年义乌市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5家知识产权审判基层示范法院之一,是浙江省唯一获此荣誉的法院。2012年义乌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验收。
借助机构改革的契机,义乌打造了商标权、专利权、版权“三权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监管新体系,推进全市知识产权井喷式发展。截至目前,义乌拥有注册商标70301件,有效商标量、境内商标申请量和境内商标注册量三项指标在全国县域名列第一,共有行政认定驰名商标20件,省著名商标105件,浙江省级商标品牌基地5个。
据了解,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正式认定并公布了3批,共53个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本次公示的第四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共有11个,义乌是我省唯一入选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