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1月24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林晓燕)近日,国家人社部决定对原劳动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予以废止。此举意味着,随着该文件的废止,其中涉及的90个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职业不再设立就业准入。
该消息一经传出,立刻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关注。“以后是不是就不发证了?”“是不是连所有的职业资格考试也一并取消了?”连日来,市人力社保局的相关科室接到不少类似问询电话。昨日,记者从该部门了解到,“废止”只是不再要求“持证上岗”,并不是今后不再进行鉴定考试,人社部门将继续提供发证服务。
4大类90种职业不再要求“持证上岗”
据悉,原劳动保障部于2000年颁布实施的《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规定了90个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职业。
从工种上来分,这90种职业大多可以归纳为4大类: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商业、服务业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这些职业中既有秘书、焊工、维修电工等一些常见职业,也有一些诸如沼气生产工等鲜见的职业人员,但一半以上为设备操作工。
按照原来的规定,秘书、营业员等在内的这90个职业必须持证上岗。不过在现实中,制度落实让步于就业矛盾。“如果要求营业员必须持职业资格证上岗,恐怕我们这些摊位都很难招到合适的人。”不少市场经营户直言,他们一般只要求对方能吃苦、人灵活、稍微懂点英语。
不仅营业员外,像美容师、美发师、家政服务员等职业也存在类似现象。“无论是去美容店做理疗,还是去理发店做发型,相比资格证什么的,我更看重对方的手法、技艺。”
今后仍设置相关鉴定考试并继续发证
据了解,我国是从1994年开始建立并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的,从资格性质上看,分准入类职业资格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两类。
准入类职业资格是指从事一些比较复杂或特殊技术工种的劳动者,包括职业院校毕业生,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准入”好比是“通行证”,没有这个资格证书,就不得从事此类职业。
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是对社会通用性强、专业性强、技能要求高的职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置。和之前的准入类职业资格相比,这个“水平评价类”犹如“等级证”,有五个等级之分,这是劳动者从事某一专业(工种)的起点标准,劳动者可根据需要,自愿参加评价鉴定。
这次的废止,意味着对没有法律依据的准入类职业,社会组织和用人单位不得实行就业准入,不能再给劳动者设立持证上岗的门槛。
“虽然这90种职业国家不再要求劳动者持证上岗,但我们还将继续开展相关职业技能水平评价和发证工作,如果劳动者有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求,可以来有关科室进行咨询报名,参加相关职业资格考试,考核合格可发放职业资格证书。”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相关负责人说道。
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须“凭证”才能享受待遇
今年6月底,我市发布2015年度紧缺职工(工种)目录,确定加工中心操作工等5大类36个职业(工种)为我市2015年紧缺职业(工种)。根据有关规定,在紧缺职业(工种)一线岗位工作,而且所在企业实行技能等级薪酬制度的高技能人才,每人每月可领取的“政府津贴”标准为:高级技师500元,技师300元。
在这次被取消就业准入的90种职业中,加工中心操作工、铣工、车工、焊工、机修钳工、电气设备安装工、养老护理员等均被列入2015年义乌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也就是说,以上这些职业领域内获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将享受政府高技能人才津贴。
去年8月份,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等三个政策性文件,全面启动人才住房保障工作。从文件来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浙江省核发的技师职业资格人员”,只要符合有关条件,就可享受一定额度的购房补助。
这几年,我市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可谓不遗余力,要政策有政策,要补助有补助,除了发布紧缺职业(工种)以及出台住房保障等政策外,还出台了一系列实打实的利好消息。如,从去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人才子女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来看,只要经市人才部门确认,子女户籍不在本市的技师、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可按照父母工作或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其子女入学。据了解,该政策实施以来,我市已有不少高技能人才的子女享受到就近就读公办学校的待遇。
值得一提的是,符合相关条件的技能人才,必须“凭证”才能享受以上有关政策待遇。这里的证书指的就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如果你本人没有这本资格证,即使你在所从事的职业领域拥有再精湛的技能或是获得再多的奖项,都将与这些政策和补助失之交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