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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总工会向困难职工发放救助金14.95万元

发布时间: 2015-12-02 13:36:36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何欣 通讯员 恽光曦

  中国义乌网12月2日讯(记者 何欣 通讯员 恽光曦)“虽然钱不多,但我们感受到了‘娘家人’的关怀,让我们在寒冷的冬天感到很温暖。”近日,一位患癌职工在领到2000元“大病重病”救助金后这样说。和这位职工一样,今年以来,市总工会已向因患“大病重病”致困的在职职工共41人发放救助金14.95万元。

  据悉,经过总工会调查的,职工本人或者其家庭成员因“大病重病”导致困难的,符合“(家庭年总收入-本年度医药费自负总额)÷12个月÷家庭人数=得数,得数小于960元”标准的,按照自付部分支出情况,分别给予1000~6000元的医疗救助。

  义乌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救助标准比去年的要放宽许多,去年困难职工分城镇和非城镇两类,分别给予不同的给付标准,今年不再区分城镇和非城镇,而且给付标准由城镇“得数小于700元”和非城镇“得数小于550元”全部改为“得数小于960元”,进一步加大了困难职工的救助力度。

  为避免职工因病致穷,除给予“大病重病”职工直接补助之外,去年市总工会还推出了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凡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由单位工会统一组织,按规定交纳互助保障金50元后,在医保报销的基础上,职工的自付部分可以到总工会进行二次报销。今年以来,共办理住院和特殊门诊职工1009人次,报销金额达8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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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祝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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