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美发店停止营业后,消费者要求继续消费原先预付的款,可原店主为逃避责任,一边虚假承诺消费者可以继续在新店主处消费,一边又不愿意将剩余消费款支付给新店主,致消费者一直无法消费。近日,福田市场监管所调处了这起纠纷案。
王老板是温州人,在福田街道长春六街开了一家美容美发店。今年3月,李女士在王老板的美容美发店办了一张会员卡,充入5000元钱。但这家店不久就停止营业。李女士多次要求王老板妥善处置她的预付消费款。王老板提出将她会员卡内的余额转到福田大厦边的一家美发店继续消费。李女士勉强表示同意。
11月12日,李女士去福田大厦边的那家美发店消费时,却发现此店也已关门停业,于是要求该美发店张老板退款。张老板表示未收到她的消费款,拒绝退款。李女士只好又联系王老板,可王老板以李女士已同意相关服务转由张老板负责为由拒不退款。两个老板相互推诿,李女士不得不救助市场监管部门维权。
福田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立即介入调解,得知王老板与李女士沟通后承诺支付给张老板2000元,张老板同意让李女士持会员卡到他的美发店消费。然而王老板却拖着不向张老板支付消费款,又让李女士到张老板的美发店消费。据悉,同样受害并投诉王老板的消费者有好多位。
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严肃批评和教育了王老板。王老板认识到自己犯了错误,当场联系在工人北路开美发店的表弟,约好让李女士等人到他表弟的美发店持卡消费,并打八折优惠。李女士等人表示同意。至此,这场消费纠纷才算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