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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启动2015年度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工作

发布时间: 2015-12-04 13:35:45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通讯员 余雪光

  中国义乌网12月4日讯(通讯员 余雪光)为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促进全市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12月4日,义乌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自12月5日起启动2015年度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工作。

  据了解,义乌市本次年检范围为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中小学(含外来建设者子女学校)、幼儿园及其他各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年检内容包括校园安全管理、场地设施、师资队伍、教育教学管理、财务管理等。

  年检工作自2015年12月5日至2016年1月底。具体分为自查申报、实地审查、审核汇总、结果公告等阶段。即日起至12月15日为自查申报阶段。凡2015年年检合格、2016年有继续办学要求的民办教育机构、幼儿园自行从义乌教育网“民办教育”版块下载年检通知、年检表和年检评估检查表,填好相关内容,准备好相关材料,与《办学许可证》副本原件一起于12月15日前上交各镇街中心校,同时将填写完整的《年检表》电子表上传镇街中心校。民办中小学按上述要求报教育监察大队。

  年检上交材料包括4项:1.《办学许可证》副本原件;2.《年检申报表》(填好打印,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名,电子稿传中心校):3.《年检评估检查表》(填好打印,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名);4.教职工花名册、学生花名册。同时,各年检单位须提供有关书面材料,供年审评估人员检查。有关材料要求按教育局规定的顺序排列,用A4纸打印或复印,分类装档备查。

  本次民办教育机构年检结果将由义乌市教育局通过义乌教育网向社会公告。年检结果将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根据相应类别的《评估检查表》进行检查评估,得分单项不达标或总分不达标均为不合格单位,其中财务管理有不达标项目的民办幼儿园、民办学校不享受财政补助。在教育局、相关镇街、市级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的专项检查中存在问题被通报的,在总分中每次扣5分(以文件为准);对教育监察大队下达的整改通知书,不落实整改的,每例扣2分;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年检等级确定为不合格。

  为确保年检结果的真实性、严肃性,义乌市教育局规定,年检合格的,允许其在下一年度继续办学;年检达不到合格要求的,须在1个月内做好有关问题的整改工作,在限定时间内整改达到合格要求的,给予认定年检合格,准予下一年度继续办学;逾期整改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的,依法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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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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