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2月16日讯(记者 何冬圆 通讯员 王锦豪 徐永山)昨天,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抓获一位领取驾照才半月就酒后驾驶的“糊涂虫”,还没捂热的驾驶证一下子“飞”走了。
12月5日1时50分,二中队的交警正在商城宾馆路段设卡开展禁酒驾统一行动。这时,来自安徽蚌埠的青年驾驶人张某驾驶一辆外地牌子的轿车由东往西方向,行驶在江滨中路上。当他行驶到该路段时,看见有交警在执勤,就想调个头往回走。可惜,已来不及了。张某被请到路边接受酒精呼吸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测试值为0.78mg/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可交警对其进行处罚的时候,发现眼前的驾驶人于11月19日才刚刚领取驾驶证,还属于实习期。在事实面前,交警不得不依法作出罚款1900元、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
面对这样的结果,张某不由傻了眼:几杯啤酒入肚,一本驾照泡汤。
无独有偶,当天,刚从拘留所出来的永康城区80后青年王某也是如此。他回想起自己因两度酒驾被查而拘留的事悔恨不已,这教训实在是太深刻了。
11月25日2时35分,王某驾驶一辆黑色轿车从商贸区出发,准备到新科花园附近的酒吧聚会,途经江滨中路人寿保险门口地段时,正好遇到设卡禁酒驾统一行动小组的交警。王某不得不硬着头皮接受酒精呼吸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测试值为0.42mg/ml,已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让交警想不到的是,刚刚两个月前的9月25日,王某曾因酒后驾驶被暂扣驾驶证。这次显然是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明知故犯。为此,交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作出罚款3800元、拘留15天、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执行处理的决定。
在此,交警部门提醒驾驶人,酒后开车别侥幸,违法上路终被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