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2月24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李爽爽)“请你说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哪几方面纪律?”近日,在市商务局,市正风肃纪组到该局随机抽查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情况。
两部党内法规颁布后,全市各镇街、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迅速行动,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为检验各单位的学习贯彻情况,日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机关党工委)组成7个检查组,对《准则》和《条例》学习贯彻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
检查组分别检查了各镇街、台办、外侨办、规划局、妇联、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义乌商报社、广播电视台、中心医院、城投集团等38家单位。重点检查各单位党组织及部分下属党支部的《准则》和《条例》发放、组织学习贯彻情况,有关会议记录、会议签到资料等,还随机向部分党员了解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掌握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党组织都把《准则》和《条例》学习贯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绝大部分单位党组织已向全体党员发放了《准则》和《条例》,做到人手一册;通过专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或者分支部学习会形式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并对学习请假党员安排了集中补课;针对行动不便、识字不畅的党员,也安排了专人上门送学;认真按照要求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了学习情况。
检查中也发现,少数单位党组织还存在《准则》和《条例》发放未做到人手一册、集中补课和上门送学完成不够及时等问题。检查组责成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市委要求查找不足,认真做好整改。
市纪委强调,《准则》是“航标”,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提供行动指南;《条例》是“雷池”,为党员列出负面清单,划出底线,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定了不可触碰的禁区。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党委(党组)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抓到位;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