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之规定,义乌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林毅代理义乌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满满的青春回忆!“莫小贝”张罗着同福客栈在义乌再“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