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月6日讯(记者 沈颖洁 通讯员 胡丹萍)现在有车一族多了起来,车里也会放些钱等物品,洗车时为了省事,很少有车主将物品拿出。日前,义乌市检察院起诉了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某,他专门去洗车店应聘,然后趁洗车时盗窃财物。
盗用他人身份 潜伏在洗车店
去年5月,贵州人李某使用拾得的身份证并化名“小秦”在义乌市福田街道某洗车店打工,主要负责汽车美容。
同年6月5日早上7点钟左右,店里接到一单清洗一辆丰田皇冠车的生意,由李某和另外一个同事一起分工负责。
当李某擦洗驾驶室时,趁同事不注意,悄悄打开中间扶手箱,看到里面有一叠钱,就偷偷放进自己的口袋,后借故离开洗车店,没跟老板打招呼,也没结算工资。
后老板查看监控时,发现李某在洗车时行为异常,且事后不声不响就离开,遂打电话给车主,此时车主才发现自己放在扶手箱内的一万元现金不见了。随后,车主赶紧报案,但鉴于李某使用的是假名字及假身份证件,公安机关未锁定李某身份。
故技重施 多次被抓
李某当日盗得巨款后,心花怒放,一部分用于归还债务,一部分购买毒品,结果当晚就因吸毒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从看守所出来后,李某就逃到绍兴柯桥,故技重施,在洗车店打工伺机盗窃,后因为盗窃罪被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
去年11月30日,义乌公安机关将刚刚从绍兴市柯桥区看守所刑满释放的李某抓获。
罪行累累 涉案金额超10万元
其实,李某早就于2011年就化名“杜某”在广东省深圳市采用同样的方式,在三个洗车店内实施盗窃三起,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10万余元,也因犯盗窃罪被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
1月6日,义乌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李某提起公诉。
洗车时多留个心眼
承办检察官提醒广大车主,洗车时,多留个心眼。现实中,很多有车一族,在洗车时都会将财物放在车上(中间扶手箱、储物箱、后备箱等),这就让李某这样别有用心的人,有利可图,轻易得手。
此外,很多车主都习惯于将行驶证、驾驶证长期放置在车上,若非使用,一般都不会去碰,但若被盗取,用于抵押、贷款等等,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