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昨日,在我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新接受任命的副市长冯秀峰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在庄严的国徽下郑重宣誓就职。
这是我市首次举行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就职仪式,今后宪法宣誓将正式进入常态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决定、办法,我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义乌市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细则》,明确规定义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任命、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各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国家工作人员,义乌市人民政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各部门、义乌市人民法院、义乌市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宪法宣誓是追求依宪治国内容和实质、建设法治国家的必要形式。”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办负责人认为,“对于宣誓人来说,宪法宣誓既是一种表态与承诺,更是一份责任与担当,能促使广大干部增强宪法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