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月8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胡木水)去年12月下旬以来,大陈镇镇中南路与锦衣南路叉口,在流动餐车购买早餐的女子,手机常常被盗。大陈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派专人盯牢监控,于1月2日早晨7点多,终于擒获偷手机的男子。
记者核实
去年12月下旬以来,大陈派出所接二连三接到手机被盗的报警电话,受害人清一色的是在大陈务工的女子,被盗手机总数达六七只,作案时间全是早晨七八点钟,地点全在镇中南路与锦衣南路叉口流动餐车旁。
大陈派出所高度重视这一系列被盗案,派协警副大队长李学勇在该时段死死盯牢案发地的监控视频。
1月2日早晨7点07分,李学勇在监控中发现一名穿着黑色夹克衫的男子,在案发地的几辆流动餐车旁转悠,神色非常可疑。
7点19分30秒,当一名红衣女子走到流动餐车前排队购买包子时,嫌疑男子边从上衣口袋中掏出一把20多厘米长的镊子边靠近女子身后。仅仅几秒钟,嫌疑男子用镊子将红衣女子右侧上衣口袋中的一只金黄色联想手机夹了出来。接着,该男子转身离开现场。
看到盗贼作案全过程后,李学勇和值班民警季斌杨火速赶往案发地抓捕嫌疑人。
7点24分,嫌疑男子再次回到流动餐车旁,不停地转悠侍机再次作案。7点30分,嫌疑男子看着前来购买早餐的女子越来越少,就转身走进大陈一村后田畈小区的弄堂内。
7点32分,李学勇和季斌杨将嫌疑男子擒获带到流动餐车旁,并从其身上搜缴出刚刚偷得的手机。报警后重返到流动餐车旁的红衣女子一眼认出搜缴出的手机是她的。民警当场打开已经关闭的手机,红衣女子用其老公的手机拨打后证实手机确实是她的。
经查,嫌疑男子李某今年38岁,江西新干县人。李某是个惯偷,他在义乌犯有多次前科。2004年3月19日,曾因扒窃被义乌警方处以5日的行政拘留。2010年4月,李某又因扒窃被义乌警方处以15日的行政拘留。2012年1月9日,屡教不改的李某,又在楂林桥头扒窃一名买早餐女子口袋中的90元现金被警方抓获。当年1月14日被依法逮捕,人民法院判处其7个月有期徒刑。
审理中,李某只承认当日偷了红衣女子的手机,他交代暂住在义乌城区,作案的目的是在年前捞一把回家。
目前,涉嫌盗窃的李某已被义乌警方刑拘,他将再次被判入狱。
年关临近,市民和外来建设者应提高防盗意识,无论是购买早餐还是乘坐公交车,在人多拥挤或者排队时,一定要保管好贵重物品和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