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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起争执 流浪汉杀死“同行” 案发仅6小时落网

发布时间: 2016-01-11 09:40:28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朱翔

  前两天,义乌国贸大道绣湖西路高架桥下发生一起命案———几名流浪汉偷来鸡做火锅,结果酒过三巡后因琐事发生争执,一名流浪汉持木棍将另一人残忍杀害。

  丁大伯是义乌人,家住义乌农贸城附近。上周四上午11时许,他到国贸大道绣湖西路高架桥下摘野菜。

  高架桥下有一块很大的荒废区域,几名流浪汉在泥地上铺设彩钢板,当作他们临时的“家”。在那里,丁大伯看到一堆流浪汉使用的棉被和锅碗瓢盆。

  突然,一名趴在地上的中年男子进入丁大伯的视线。“他穿着深色上衣,头上有很多血迹。”看到这一幕,丁大伯赶紧拨打110报了警。

  接警后,义乌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和北苑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男子的头部有明显外伤,已经死亡。”刑侦大队大要案中队中队长何忠平说。

  男子口袋里有一张身份证和一个空钱包。身份证显示他姓邵,34岁,兰溪人。邵某有盗窃前科,刑满释放后大多在室外、网吧或廉价旅馆过夜。

  “虽然邵某钱包里没有钱,但我们认为这不太会是一起侵财刑事案件。”何忠平说,案发地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区域,不熟悉的人不太会进入。而且,民警在案发现场还发现了一些前一天吃剩的火锅以及还没来得及清理的白酒瓶和酒杯。“这起命案,极可能是流浪汉之间发生纷争引发的。”

  经侦查,两名可疑的流浪汉进入警方视线,一人姓张,另一人姓刘。考虑到他们很可能在劳务市场一带活动,民警立即前往寻找。

  上周四下午5时许,警方在义乌市劳务市场附近找到喝得醉醺醺的刘某。刘某今年36岁,河南南阳人。

  面对警方调查,刘某一会儿说自己案发前一天晚上跟几名流浪汉在江滨公园玩,一会儿又说杀害邵某的是另外两名流浪汉,跟自己无关。

  当晚10时许,义乌警方找到邵某所说的两名流浪汉。这时,刘某发现自己的谎言无法继续编造下去,就交代了杀害邵某的作案事实。

  据介绍,刘某跟这两名流浪汉一直在义乌江滨西路打烊的店面门口过夜。上周三清晨,几人感觉睡在路边太冷后,找到绣湖西路高架桥下的“新住处”。

  当天下午,刘某和张某等人到义乌农贸城偷了几只鸡,又买来廉价白酒,在高架桥下吃起了火锅。傍晚,邵某回来后也坐到了桌边。

  此前,邵某与张某就认识,曾承诺帮对方找工作。大家都有了醉意后,张某开始埋怨邵某不讲信用。“时间过了这么久,我的工作还没着落。”

  听到张某“侮辱”自己,邵某很不高兴,起身要打对方。这时,已喝得半醉的刘某拦住他,称张某是自己的拜把子兄弟,“想打他先过我这一关”。

  双方发生争执后,刘某随手抄起一根木棍将邵某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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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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