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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征求意见稿出炉 认定条件相对放宽

发布时间: 2016-01-11 09:46:00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王婷

  中国义乌网1月11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王婷)日前,记者获悉,由科技部、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制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对外界发布。

  和旧版相比,征求意见稿对高新企业认定的具体条件,尤其是科研人员比例、研发费用占比等核心条件进行了修订,使更多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将受惠于国家政策。比如企业注册满一年,不再要求企业大专以上人员学历的比例符合30%以上;企业研发投入比例也只以2亿元为分界线,2亿元以上为3%,2亿元以下为4%。

  针对实际认定管理中遇到的问题,意见稿也进行了完善,如在核心知识产权上取消了“独占许可”的类型,针对“弄虚作假行为”、“偷骗税”、“质量事故”、“环境违法案件”加上了“严重”、“重大”等限定语。

  同时,意见稿还加强了后续监督管理,如增加了“需提供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每年4月底前在高新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等要求,同时,规定“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取消高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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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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