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人力社保局近日出台《义乌市创业大赛管理补助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规定,义乌市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在义乌市域内举办创业大赛,只要经过义乌市人力社保局备案或审定纳入义乌市创业大赛计划的,均可申请创业大赛补助。
创业大赛补助分为考核补助和奖励补助,考核补助基数为:省级大赛60万元,义乌市级大赛20万元。《办法》还规定,省级、市级大赛获奖选手在大赛结束后6个月内在义乌市落地创业(领取营业执照为准,获奖选手出资比例不低于30%)的,每创办一个实体,分别给予奖励补助1万元、0.5万元。如该实体获得创投机构投资100万元以上(工商登记企业章程、投资机构证明、银行流水明细等为准),再给予奖励补助2万元。个人创办多个实体的,不重复计算。另外,单次省级大赛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市级大赛补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