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月14日讯(通讯员 李庆怡)进入了三九天,加上多日的阴雨,天冷得我们直打哆嗦。在这样的天气里,如果有一只暖暖的电热水袋真是幸福的事情。可是,加热方便的热水袋如果质量不过关,就会成为导致安全事故频发的“定时炸弹”。
近日,消费者范女士向义乌市市场监管局佛堂市场监管所投诉称,在某超市购买了一个电热水袋,加热后并未发现异常,放入被窝中给自家小孩取暖。但后来范女士发现小孩哭闹不止,才发现是热水袋漏水,烫伤了孩子。她很气愤,要求超市赔偿。
市场监管工作人员请范女士与超市负责人双方前来调解,经过一番协调协商,最终达成一致解决意见,由超市方赔偿范女士2000元人民币医药费,范女士不再追究超市负责人与电热袋厂家的责任。
冬季热水袋引发的安全事故屡见不鲜,国家早在2010年11月明确禁止生产电极式热水袋。“现在市面上的热水袋大多都已经升级换代,普遍采用电阻丝加热方式,但热水袋引发的安全事故,并不少见。”工作人员表示,电热水袋加热温度过高、袋面密封性差、抗压性差等一系列质量问题还是带来许多安全隐患,危害消费者人身安全。
市场监管所提醒广大消费者,一个质量安全合格的电热水袋需要有3C认证和产品合格证、保修卡等相关信息。选购同时要注意加热水袋零部件是否完好,注意热水袋的密封性,是否采用电阻丝加热方式。另外,使用电热水袋要注意不要长时间加热,停止充电后及时拔下电源插座,消除安全隐患。